既不以爵,又不叙齿。
何得过谦,让之不已。
若谓是临济家风,洞上宗旨,笑倒磨光黑交椅。
(1).不为,不因。《礼记·表记》:“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不以大言受小禄。”《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
(2).不用;不靠。《孟子·离娄上》:“ 离娄 之明, 公输子 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宋 曾巩 《上欧蔡书》:“故其言无不信听,卒能成 贞观 太平,刑置不以,居 成 康 上。” 洪深 《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下篇:“合作完成演出,而不以自身取胜,不独立吸引注意。”
(3).无论;不管。《资治通鉴·后唐潞王清泰二年》:“或事应严密,不以其日;或异日听於閤门奏牓子,当尽屏侍臣,於便殿相待。”《元史·刑法志一》:“虽有牙符而无织成圣旨者,不以何人,并勿啟,违者处死。”
亦作“叙齿”。按年龄的长幼而定席次。 清 翟灏 《通俗编·仪节》:“《听雨纪谈》:乡人叙坐固以齿,而《礼》云一命齿于乡,再命齿于族,三命则不齿于族。是同辈而叙齿可也。苟非其人,亦以齿尊之,不几失礼乎!”参见“ 序齿 ”。
释了惠名句,大慧宏智揖让图赞名句。注释由系统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