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ōu ,部首:言,卷号:三上,反切:子于切諏新华字典
聚謀也。从言取聲。
聚謀也。
段注:《左傳》:咨事爲諏。《魯語》作咨才。韋曰:才當爲事。【按】《釋詁》。諏,謀也。許於取聲別之曰聚謀。《儀禮》今文假詛爲諏。《大玄》作𧩻。
从言。取聲。
段注:子于切。古音在四部。
聚謀也。從言取聲。
鍇注:臣鍇按:《詩》曰:「周爰諮諏。」臣又按:《國語》胥臣曰:「文王詢於八虞而諮於二虢;度於閎夭而謀於南宮;諏於蔡原而訪於辛尹。」雖一時之文辭有所互出,然大略亦盡如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