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 declare, proclaim, pronounce, advertise, broadcast, publish
这些动词均含“宣布,公开”之意。
announce: 多指首次宣布大家感兴趣或可满足大家好奇心的事情。
declare: 侧重正式就某事清楚明白地宣布。
proclaim: 指官方宣布重大事件或施政方针,语体比announce正式。
pronounce: 词义与announce, declare接近,但较多用于指法律判决方面的宣布。
advertise: 指通过文字和图像资料等的反复宣传而引起公众的注意,有时隐含令人不快或言过其实的意味。
broadcast: 专指利用广播或电视传播消息或发表见解。
publish: 专指通过报刊或其它媒介向公众公布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