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明确慈善组织募捐成本定义、募捐成本支出标准,引导慈善组织将所募资金更多用于受益人,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慈善组织的募捐成本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募集财产时发生的费用,强调募捐活动中涉及本组织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募捐成本,慈善组织应当据实列支募捐成本。

在募捐成本支出标准方面,规定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规模慈善组织实际需要,要求慈善组织的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3%。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科认为,设定募捐成本3%的上限,是立足中国国情与行业实际的理性选择,既为必要的募捐活动提供了列支空间,又能引导行业走向健康、高效能的募捐模式,遏制过度商业营销与资源浪费。此外,规定明确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进一步引导慈善组织降低活动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