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推荐,以使其得到提拔任用。《儒林外史》第三九回:“那少保便将修城一事,批了下来:责成 萧云仙 用心经理,候城工完竣之后,另行保题议叙。”《清会典事例·吏部·满洲铨选》:“ 嘉庆 六年议准,刑部司员各缺,仍照旧例。如有三缺,二咨吏部銓选,一留本部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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