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古代帝王分封诸侯时,按封地方位取一色土授之,供其立社设坛。《书·禹贡》“厥贡惟土五色” 唐 孔颖达 疏:“贡土之意,王者封五色土以为社,若封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归国立社…… 蔡邕 《独断》云:天子大社,以五色土为坛,皇子封为王者,授之大社之土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使之归国以立社。”后亦指分封。 清 胡敬 《题苏文忠公表忠观碑拓本》诗:“ 徐州 仍贡土, 唐叔 旧分桐。”
(2).进贡泥土。 宋 钱易 《南部新书》丁:“天下贡赋,惟 长安县 贡土, 万安县 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