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走泄 ”。
亦作“ 走洩 ”。1.放泄,流失。 宋 单锷 《吴中水利书》:“今若治 吴江 岸泄众水,则 运河 之水,再防走泄,当於北门之外,创一堰可也。”
(2).走漏,泄露。《元典章·吏部七·掌印》:“使印之人非理刁蹬、取受钱物,或将机密事情因而走泄,不便参详,拟令遍行禁治。”《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只是此言未可走洩,望大人主张,发落去了这一干人,小生别有下情实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