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use, charge
这两个动词均有“指控、谴责”之意。
accuse: 普通用词,正式或非正式场合,私人或法律上均可用。被指控的情节可轻可重。常与of连用。
charge: 常与accuse换用,但charge多指较严重的错误或罪行,而且往往向法庭提出正式起诉。
blame, accuse, condemn, scold, denounce, reproach, rebuke
这些动词均含有“责备,非难”之意。
blame: 普通用词,语气较弱,仅是一般的责难、归咎于,不含用语言责骂之意。
accuse: 语气比blame强,本义为归罪,可用作指非难或谴责之义。
condemn: 正式用词,表示谴责,有较强的司法意味,侧重从道义或原则上的谴责。
scold: 普通用词,多指上级对下级、长辈对后辈或雇主对雇员的态度粗暴、言词激烈的数落。
denounce: 与condemn同义,但着重公开性。
reproach: 侧重指因他人粗心、自私等引起不满而去指责、找岔。
rebuke: 多指上级对下级进行的公开、强烈、严正而不宽容的责备。隐含一定权威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