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行。《汉书·谷永传》:“以次贯行,固执无违。” 颜师古 注:“贯,联续也。谓上所陈众条诸事,宜次第相续行之,不当更违异也。” 王念孙 《读书杂志·汉书十三》:“贯,可训为联,不可训为续。今按贯行,犹言服行,谓以次服行之也。《后汉书·光武十王传》‘奉承贯行’,义与此同。” 宋 宋祁 《代薛参政乞致仕上皇太后第一表》:“翊长君而在宥,统先烈以贯行。” 清 俞樾 《曾涤生相侯六十寿序为丁雨生抚部作》:“虽跅弛之士,虓虎之将,奉令贯行,罔不肹饰。”
(2).水畅通而行。 清 袁枚 《太傅鄂文端公行略》:“督三省时,疏一切水道: 滇 之 昆明 、 海口 , 黔 之 磁硐 、 八达 , 粤 之 杨 林 诸河,俱宣流贯行,商贾麕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