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引伏 ”。认罪,服罪。《魏书·樊子鹄传》:“ 太山 太守 彭穆 参候失仪, 子鵠 责让 穆 ,并数其罪状, 穆 皆引伏。”《资治通鉴·晋穆帝升平二年》:“掠治日急, 垂 愍之,私使人谓 段氏 曰:‘人生会当一死,何堪楚毒如此!不若引服。’”《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元年》:“置对,无一语罣人,惟自引伏。” 明 马愈 《马氏日抄·徐尚书》:“有富室某併其乡某甲田产,诬以人命,甲不胜拷掠,自引服。”
自誣而服罪。